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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一方转移财产 被转移财产如何分割
来源:杨谦律师
发布时间:2018-11-30
浏览量:254

导读:一般情况下,起诉离婚都面临着财产分割问题,如果在起诉离婚时,一方擅自转移共同财产,被转移财产该如何分割?对方能分得多少?下面我们将通过案例为您解析。

案例简介:离婚时一方私自转移共同财产

王某与朱某于2007年1月11日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王某以双方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在王某起诉要求离婚后,朱某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房屋和车辆转让他人。

法院判决:离婚时被私自转移的财产对方有权多分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对于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在本案中,朱某在离婚时擅自处分或隐藏了夫妻共同财产,因此依法可以少分或不分,故依法酌定朱某将转让夫妻共同财产所得价款的70%给付王某。

律师说法:夫妻一方擅自转移财产,被转移财产如何分割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在本案中,朱某在王某起诉离婚期间,私自转移共同财产,可以少分或不分。

另外,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一方擅自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四条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对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若情况紧急的,未转移财产的一方可以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接受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立即执行。这种情况下,一定要在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提起诉讼,否则法院会解除财产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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